近日,为更好地指导各设区市申请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进一步规范有序做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管理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意味着广西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工作进入全面规范化管理。
《细则》是继2019年9月份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之后,又一个关于补充耕地指标调剂重要性指导文件。《细则》在《方案》基础上,梳理了项目审查的报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和审查流程。同时明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节约审查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加快指标调剂。
《细则》共十七条,主要就申请对象、职责分工、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审查流程、费用缴纳、指标划转等方面进行规定。其中,对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审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对申请调剂的材料、审查要点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理申请后内部审查时间、审查流程等规定予以明晰,确保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有序开展,确保各市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立项的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加快广西重大交通项目用地顺利落地,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