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将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全市专项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领衔抓、分管领导一线抓、主管部门包保抓、相关部门协同抓、上下联动整体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主动谋划,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完成全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划优、划足、划实要求,实现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并层层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开展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巩固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三是积极推进,扎实落实占补责任。我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均按照“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采取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耕地占补指标方式,100%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先后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实施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政策和旱改水项目等多种形式落实占补责任。
四是加强考核,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系统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县、乡三级政府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市、县两级政府分级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