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方案,部署在全州范围开展征地过程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该州将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征地政策措施,严格依法执行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切实解决征地中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德宏州明确,专项整治范围为2009年1月1日后批准的全部征地项目。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未严格执行征地程序、未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未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等问题。
德宏州要求,各县(市)要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厘清当地人民政府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任务分工、职能职责,加强各部门的组织和协调;深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中,采取张贴告知书、工作座谈、开辟举报通道等形式,广泛收集土地征收问题线索,不留死角;各县(市)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整治重点扎实推进,确保自查内容全面、台账记录明晰、整改措施可行、建章立制科学。
德宏州将加强对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主动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执行政策制度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