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5年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旅游产业用地分类体系和基准地价体系,形成了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促进了60多个旅游项目落地。目前,试点政策已在广西旅游名县及其创建县、贫困县中推广运用。
2013年6月,原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桂林市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此后,围绕旅游用地面临的规划衔接不足、分类管理困难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桂林市在用地规划管控、分类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出台《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同时,桂林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区别于其他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体系,为旅游用地有偿使用提供政策依据。2016年9月,桂林市政府公布实施旅游用地分类体系,将旅游设施用地、旅游地产用地、旅游景观生态用地区分开来,为合理规划、利用、统一管理旅游用地提供了科学标准。同时,明确6城区、11县列入桂林市重点旅游开发项目,执行旅游用地基准地价。
据悉,桂林市利用试点政策保障了60多个旅游项目用地,包括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等30多个重大项目的建设。2017年,全市接待游客820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70多亿元,全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已扩展至约14万人,整体带动就业超过60万人。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