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辽宁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落实改革方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任务。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强调,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辽宁省机构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
此次改革后辽宁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42个。其中将新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将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该方案要求,省级机构调整、职责划转、干部安排、集中办公、新部门挂牌、人员转隶、下属单位划转等工作要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从严控制提报和调整干部,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此前,辽宁省已从去年开始,先行启动了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成立了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