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今年年底前确定各级田长、网格长、及网格员,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田长制”保护标志牌设立工作,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
绍兴市政府要求,各地要将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从大到小进行划分,分层级设置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行政村(社区)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市政府、区(县、市)政府、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村(社区)负责人为网格长。各地可分片确定网格员,协助网格长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绍兴市政府明确,一级田长对全市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对全县(市、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监督指导工作的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三级田长负责全镇(乡、街道)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网格长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听取网格长工作情况汇报。网格员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发现任何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