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自查汇报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全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48万亩,其中水田、水浇地面积占总面积的24.76%,坡度在15度以下的耕地占总面积的55.32%,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51等,质量较划定前有所提升,全省80.25%以上的坝区耕地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了最大化保护优质耕地的目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厅、省统计局,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多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践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走势,对全省补充耕地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评估,建立了补充耕地数据库,对全省补充耕地的面积、地类、质量等别和分布情况,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实施、验收和实地踏勘等环节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适时监管和更新,实现了项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同时,形成了省、州、县三级统一的补充耕地储备数据库,健全完善了全省占补平衡指标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等数据库,实现对全省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占补平衡指标使用管理等占补平衡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管。
云南省生态环境复杂脆弱,山洪泥石流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针对这一特殊的生态环境条件,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课题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试行)》《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等行业规范,明确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时,必需对土地整治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通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确保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保护耕地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2016年以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98.14亿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