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地灾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安徽厅指出,要强化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会商,及时、精准发布风险预警信息;要强化地灾隐患点巡查排查,逐点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对地灾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居民点等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地灾基层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突发地灾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应急演练。要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灾隐患点。
安徽厅要求,全面推进地灾防治专项行动。要结合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灾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优先安排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灾隐患点治理工作。省财政将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地灾隐患点搬迁、治理等工作给予补助。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安徽厅强调,压实防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要将地灾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告。国土资源、旅游、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人为因素引发地灾的监督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