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保护优先、统筹推进、优进劣出、科学划定”的原则,高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抚顺市城市周边划定成果首批通过国土部审核,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达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由原来的13.57%提高到51.62%,全域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74.09万亩,实现了足额划定的任务目标。
2018年初,抚顺市完成了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工作,其中,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共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7份。同时,我们对县区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县区政府与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乡镇政府与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且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均由行政一把手签订。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抚顺市成立了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国土、农业、水务、林业、审计、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辽宁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抚顺市出台了《抚顺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抚政办发[2016]3号),进一步规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2018年上半年,抚顺市共完成了1.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6.3万亩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
(来源: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