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海域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全省海域登记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浙江省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海洋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各项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海域登记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全省海域使用管理正常秩序。要全面完成登记工作和数据档案移交工作,移交工作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海洋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海域登记,切实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海域登记的“最多跑一次”。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