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推广部门:品牌部
近年来,兴安盟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关于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科学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及时、反应迅速、制止有力”,形成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一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工作制度。为使动态巡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下发了《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办法》和《兴安盟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盟、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动态巡查工作的主体、区域与职责、方法与要求、考核与奖惩等工作内容,保障了全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动态巡查工作有序、有效和规范开展。
二是落实了动态巡查工作责任。为了强化各级干部动态巡查的责任,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按照《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兴安盟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与各旗县市局,各旗县市局与各苏木乡镇国土分局所分别签订了动态巡查工作责任书,把动态巡查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
三是做好了动态巡查的督查落实工作。2016年,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还对各旗县市局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动态巡查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动态巡查效果等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动态巡查工作的落实。